「BUD专项基金」的新一轮优化措施
日期:
2020-01-14
「BUD专项基金」的新一轮优化措施将于2020年1月20日实施。优化措施如下:
- 扩大「BUD专项基金」的资助地域范围至涵盖所有与香港签署自由贸易协议(自贸协议)的经济体。
- 增加每家企业累计资助上限至400 万元,包括200 万元用于推行内地项目和200 万元用于推行东盟及其他自贸协议经济体项目。
- 提高首期拨款比率由核准政府资助总额的25%至高达75%。
- 免除获资助企业开设及维持独立的计息账户,以及于收取首期拨款前须存入对等资金于该账户的要求。
- 所有项目(包括选择申领首期拨款的项目)均可在提交申请表后开展。
- 放宽个别开支项目预算比例上限(包括采购/租赁额外的机器/设备、制作样本/样板、专利/商标/设计/实用新型专利注册)。
- 增加更多可获资助的项目(包括在内地设立新增设业务单位、于内地计划下采购/租赁额外的机器/设备以增加生产能力等)。
有关BUD专项基金申请详情,请浏览官方网页: https://www.bud.hkpc.org