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中小企业市场推广基金」优化措施于2020年1月20日生效
日期:
2020-02-04
由2020年1月20日起,政府推出的「中小企业市场推广基金」每家企业的累计资助上限已由40万元提高至80万元,企业并可就其计划开展的出口推广活动申请首期拨款。优化措施适用于2020年1月20日或以后提交的申请。
「中小企业市场推广基金」旨在向中小企业提供资助,以鼓励中小企业参与出口推广活动,藉此协助其扩展香港境外市场,资助范围包括:
- 香港 境 外 展 销 / 展 览 会 / 商 贸 考 察 团以香港境外市场为主要对象的本地展销 / 展览
- 在以香港境外市场为主要对象的贸易刊物上刊登广告
- 通过电子平台 / 媒介进行以香港境外市场为主要对象的出口推广活动,例如刊登广告、关键字搜寻、上载产品资料、建立或优化网上商店等
- 建立或优化以香港境外市场为主要对象的公司网站 /流动应用程式作出口推广
详情请按此: https://www.smefund.tid.gov.hk/tc_chi/emf/emf_objective.html